蒞庭滑手機遭人檢舉 檢察官被記警告

陳又寧 張肇元 報導  / 台北市

檢察官竟然當庭看報,做了錯誤示範!高雄橋頭地檢署日前接獲民眾檢舉,指稱檢察官靳隆坤到橋頭地院蒞庭執行公訴業務時,他竟然翻報紙還滑手機,被民眾檢舉。事後被記了一支警告。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,尊重這個懲處,因為在法庭上滑手機看報是不尊重工作的行為,希望全國的檢察官能記起教訓。

日劇HERO說:「根據刑法的規定,我認為被告人,應該被判以10年的刑責。」日劇中木村拓哉當起檢察官,帥氣專業的模樣,但是現實中竟然有檢察官,在蒞庭時看報紙滑手機,馬上被民眾檢舉,高雄橋頭地檢署,檢察官靳隆坤,4月時被民眾檢舉,不但翻報紙將近20分鐘,還滑手機,讓人覺得不專業,事後也被記警告一支。

橋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柏敦說:「檢察官是說剛好那陣子是疫情比較嚴峻的時候,那他想要關心一下一些疫情,所以就順手把報紙拿去看了。」事後橋頭地檢署,特別調開庭錄影,確認屬實,案件也送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,維持警告一支的處分。

法務部長蔡清祥說:「檢察官在法庭執行職務,應該要尊重法庭,而且對於你的職務,應該也要有所尊重。」事發後法務部長蔡清祥,也特別說明,認為若滑手機是查法條,那情有可原,但當庭看報還是不妥,非常不應該,希望全國檢察官要引以為戒,不要再做錯誤示範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新聞關鍵字

加入Line好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