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台語新聞】台中小黃墜海 運將未投保旅客責任險

徐孟蘭 蕭鈺燁 張春峰 報導  / 台中市

台中計程車落海意外造成四人死亡,包含計程車司機以及三名船員,檢察官相驗後,確認死因都是溺水,研判是大雨視線不良釀禍。但有船員家屬發現,落海計程車的車門上貼「本車投保兩千萬責任險」的貼紙,事實上卻只有保兩百萬強制險。對此,車行解釋,計程車是靠行車,也就是車子是司機的,當初有要求司機要保旅客責任險,但司機嫌貴不願意投保。

計程車落海,車上五人只有一名李姓船員逃出來,另外四人包括司機死亡,後續理賠的問題,許姓船員的兒子質疑,計程車的保險有問題。許姓船員兒子說:「他的車牌號碼做查詢,查詢出來他只有保強制險,沒有保第三責任險。」黃姓船員大姐說:「我弟還有兩個小孩,再說他還要再付房貸,所以我弟媳如果她一個人來面對這樣的問題,是非常大的擔子。」

船員家屬到車行想了解計程車的保險狀況,因為落海計程車的車門上有貼貼紙寫「本車投保2000萬元旅客責任險」,但事實上卻是沒有投保。計程車車行蔡姓店長說:「目前的情況就只有保保險公司的強制險,另外的保險他就嫌我們這邊的保險太貴,我一直有要求他(要保),我們公司這邊我們有一個團險在,但是很不好意思,那個團險是針對多元化計程車。」

車行店長說,強制險和旅客責任險是司機花錢投保的,而那輛計程車是司機靠行,車子是屬於司機的,因此車行無法強制介入要司機保險,店長還強調,計程車門上的2000萬元旅客責任險貼紙是司機自己貼上去的。

台中主任消保官何怡萱說:「據報載他是有車行的營業車,那這樣子車行在這個駕駛的經營行為的過程當中,對這個事故的發生有應該負責的時候,這個車行都要負連帶責任,那即使沒有保險,那車行也是要負責的。」

消保官還說,根據消保法規定,企業經營者要確保廣告內容真實,司機已經罹難,車行有理賠的責任,對此車行店長說,目前每位船員可以領到兩百萬的強制險理賠金,其他理賠的部分,願意拿出誠意,協助家屬爭取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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