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台語新聞】經部禁中資 「愛奇藝條款」9/3上路

張之晴 潘建任 報導  / 台北市

經濟部昨(18)日預告新增「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」,將代理或經銷中國影視串流平台OTT及相關商業服務納入,包含愛奇藝、騰訊WETV等業者將受到影響。愛奇藝在台灣代理公司表示,目前仍屬預告階段,因此無法評論,但會循正常管道表達訴求。傳播學者則強調,兩岸影視產業平等互惠是政府一貫立場,建議政府滾動式檢討相關法令,也可藉此商談兩岸影視合作,為台灣產業注入活水。

疫情肆虐全球宅經濟當道,想打發時間不少人選擇上網追劇,透過OTT看遍全球的電影電視劇,而所謂的OTT,指的就是透過網際網路,直接向觀眾提供的串流媒體服務,不過來自中國的OTT,如愛奇藝、騰訊WETV,經濟部公告違法。強調OTT業務,並非開放給大陸地區人民或公司來臺投資的項目,因此經濟部並未核准。

為防止愛奇藝、騰訊WETV等在台灣非法經營,經行政院相關部會會商後,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,為OTT-TV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。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,禁止台灣個人或團體提供代理、經銷等服務。

傳播學者何吉森說:「文化部認定OTT是一個廣電媒體,所以說如果兩岸沒有對等互惠,是不准大陸OTT在台灣落地,NCC說台灣電信業者,不能提供沒有經過登記的一個(OTT服務),所以這是政府一貫政策。」

愛奇藝在台代理商回應,目前尚屬公告階段,未來正式法令會不會有變化還是未知數,因此無法評論,但會諮詢律師意見,循正常管道表達訴求,學者則認為網路無遠弗屆,就算禁止愛奇藝等平台,台灣觀眾依然可以收視,但卻可能影響權益。

傳播學者何吉森說:「沒有台灣代理商對消費者反而不利,用這個來積極談判,看能不能對台灣的影視節目製作,引入活水。」不過兩岸審查機制不對等,還要防範中資繞路侵台,經濟部出招,或許就是要讓台灣,別落在OTT大勢之外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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